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海淀区体育局、北京市海淀区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赛事推广单位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9月9日—9月10日
地点:海淀区体育中心乒乓球馆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16-18岁(-年出生);
乙组(男、女):14-15岁(-年出生);
丙组(男、女):12-13岁(-年出生);
丁组(男、女):11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单打、双打(甲、乙、丙、丁)、
混双(甲、乙)、团体(甲、乙、丙)。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参赛资格以年度注册期的注册单位为准,运动员只能代表年度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甲、乙、丙组男、女各8人,丁组4人。各单项报名时,请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四)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9日至6月23日在北京市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将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医务章后,连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6日—6月30日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五)报名参加团体赛的选手至少应有直拍快攻型打法的男、女运动员各一名。
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方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种子确立:根椐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乒乓球比赛成绩确立种子选手;
(四)每组每项报名参赛不足三人(对)(队)时,不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组别单打、双打、混双、团体均录取前八名,每组每项报名参赛在八人(对)(队)(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团体总分(甲、乙、丙、丁组男、女合计)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单位在八个(含)以下时,递减一名录取。
九、仲裁和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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