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泉州市少年儿童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4月25日-30日。
二、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侨乡馆。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各组别男、女单打。
五、参加办法:
1、参赛队员必须是泉州户籍或具有泉州学籍的运动员并参加年度注册或确认方可参赛(注册办法另发)。
2、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
4、骨龄规定:
运动员骨龄采用个别抽拍的形式,骨龄费自理(25元/人),骨龄大于1.5岁者,可参加测验不计名次。
5、丙、丁组运动员禁止长胶打法。
6、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文体局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年度注册。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情况各组采用单淘汰或循环赛制。
3、比赛采用11分制,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4、比赛使用三星40+白色塑料球。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录取名次:各组单打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减一录取,只有2人参加不比赛。
2、计分办法:各单打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按各组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前三名奖牌及各名次分均带入第十一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成绩。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4月1日之前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食宿大会不予安排。
2、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食宿标准以各单项补充通知为准。
十、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全体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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